索 引 号 | 01441653/2021-00198 | 分 类 | 部门文件 工业、交通 通知 |
发布机构 | 市交通运输局 | 发文日期 | 2021-01-12 |
文 号 | 有 效 性 |
各市(区)交通运输局,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:
为推进全市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,确保全市驾驶市场有序运行,提高驾校和教练员的服务质量和教学水平,切实维护广大驾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依据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《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》、省交通运输厅、公安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、《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创新驾培行业监管服务举措,让“先培后付”落到实处,经研究决定,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第三方(银行)托管服务,由第三方(银行)对驾驶培训费用实施监督管理,规范驾培收费行为,预防资金运行风险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实施范围
全市范围内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。
二、实施时间
自2021年3月1日起,全市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实行驾驶培训收费第三方(银行)托管服务。
三、实施目标
推进“预约培训、先培后付”的培训模式,进一步提高驾校的服务水平和培训质量,通过培训资金第三方(银行)托管,遏制学时造假、乱收费、以应试培训代替按纲培训等违规行为,进一步规范全市驾培市场运行秩序,确保全市驾培市场健康、稳定、高质量发展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加强领导,确保落实到位。各市(区)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,指导督促辖区内驾驶人培训费用第三方托管工作落实到位。
2.加强监管,严查违规行为。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辖区驾培市场的日常巡查,强化对学时造假、使用不符合条件车辆培训、教练员未随车教学等违规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,确保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3.加强指导,推进工作开展。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市直驾驶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与第三方(银行)平台完成对接,保证驾驶培训资金托管便利、安全、划转高效。同时,督促市直驾培机构全面落实驾驶培训资金第三方(银行)托管工作,并指导各市(区)开展托管工作。
泰州市交通运输局
2021年1月12日